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的鉴定工作。
1.协助法医鉴定人完成法医类各项鉴定业务、日常检测相关工作;
2.协助法医鉴定人完成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起草、校对、制作等工作;
3.协助法医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完成相关工作; 2、协助鉴定人完成接案预检、分析、鉴定、管理、文书起草、归档等工作; 3、对手机、计算机、服务器等电子设备中各种信息、数据和特征值进行固定、提取和分析等工作; 4、对提取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统计,出具鉴定意见书; 5、跟踪国内外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及标准发展态势,研究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方法; 6、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