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对存储介质或网络中现存的电子信息进行提取与固定,以防由于电子数据的易逝性导致的电子数据被删除或修改的不利后果,为权利人追究侵权人或嫌疑人提供证据支持。
1、计算机电子数据获取:
完整复制计算机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保护原始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2、计算机电子数据提取固化:
根据已知内容搜索计算机硬盘中的文档、表格、图片、邮件、视频等特定文件,并将该文件复制保存。
3、非硬盘介质数据提取和固定:
根据已知内容搜索数码闪存、SD卡、U盘、记忆棒、录音笔、光盘、软盘等存储介质中的文档、表格、图片、邮件、视频等特定文件,并将该文件复制保存。
4、网络电子数据固化及获取:
根据已知内容搜索网络上的网页、邮箱、视频、音乐、电子书等特定电子信息,固化当时的访问页面,并将相关文件下载保存。
5、手机信息数据获取及固定:
根据已知内容搜索手机中的短信、通讯录、通讯记录、邮件、图片、视频等特定文件,并将该文件复制保存。
二、电子数据的分析与鉴定
对存储介质中无法正常显示(如隐藏、修改文件类型、损坏等)的电子信息进行恢复,依据特定电子信息或记录的形成原理,通过存储介质中获得的信息或记录,判断行为人曾经在计算机的操作。
1、计算机数据深度挖掘 :
根据委托要求恢复计算机中特定的删除数据,搜索人为隐藏的数据,协助分析证据链的某一部分。
2、非硬盘介质数据深度挖掘:
根据委托要求恢复非硬盘介质中特定的删除数据,搜索人为隐藏的数据,协助分析证据链的某一部分。
3、计算机系统操作行为鉴定:
根据已知信息或日志等特定文件,分析计算机是否执行过某项操作。
4、手机信息数据恢复及固定:
恢复手机中被删除的短信、图片、视频等特定文件,并将该文件保存。
5、网络数据包行为分析
解释构成数据包的各语句的含义,跟踪数据包在网络中的传输过程,分析数据包行为。
三、信息系统分析与鉴定
1、同一性鉴定
(1)计算机软件(包括私服)同一性鉴定----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两份计算机软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比较两份软件的运行环境、设计原理、设计风格、软件特征,并判断两份软件在结构上实质相似的程度及相似内容。
(2)文件同一性鉴定----通过比较、分析委托人提供的两份以上的文档资料来鉴定这些文档是否一致或是否属于同一来源。
2、软件功能鉴定
(1)计算机软件开发情况及程度鉴定----在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纠纷或软件委托开发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对诉争软件的功能、特征以及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水平等进行鉴定。
(2)病毒软件的功能鉴定----通过运行破坏性程序,观察监视系统的状态,分析其运行的过程对系统产生的操作。
(3)源代码级别功能鉴定
在涉及计算机软件案件中,通过对软件源代码的分析,鉴定其是否具备某项特定功能。
四、图像资料鉴定
1、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2、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3、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4、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5、图片资料辨识;
6、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7、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8、人像鉴定;
9、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审查。
注意事项:
1、在工作中得到的影像资料,非常重要一点是对得到的资料进行拷贝,需要处理时只能针对拷贝进行。
2、在送检前,不要试图对影像资料进行压缩、剪辑、改变分辨率、转换存储格式等操作。
3、对于单张图像,应尽可能提供原始的电子版文件。
4、影像质量与拍摄环境、拍摄器材的质量、拍摄时的参数设置有关,直接影响到最终处理结果。
五、录音鉴定
1、录音处理;
2、录音真实性鉴定;
3、录音同一性鉴定;
4、录音内容分析;
5、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