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公检法、工商等执法机关委托的刑事和企事业单位、律所等委托的民事、商事等各类诉讼案件;
.服务内容:
1 、对计算机 对计算机、硬盘、U盘、光盘、数码相机、手机、监控设备等介质中存储的电子数据进行镜像提取、固定; 对计算机、硬盘、U盘、光盘、数码相机、手机、监控设备等介质中被删除、被修改、被隐藏、被覆盖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 2、对计算机软件以及源代码进行分析,鉴定是否具备某项特点、功能; 3、对行为人登陆网络及操作各类存储介质的日志、痕迹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规律特点; 4、对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设备介质无密码解锁、登陆。
1、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2、计算机电子数据提取固化;
3、计算机软件(包括伺服)同一性鉴定;
4、软件功能鉴定;
5、计算机系统操作行为鉴定;
6、手机信息数据恢复及固定;
7、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
8、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9、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10、图片资料同一性认定;
11、图片资料辨识;
12、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13、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14、人像鉴定;
15、声像资料鉴定文证审查;
16、 语音同一认定;
17、 录音资料真实性鉴定;
18、语音增强与降噪处理;
19、语音内容辨识;
20、语音人身分析;
21、噪声分析;
1、在工作中得到的影像资料,非常重要一点是对得到的资料进行拷贝,需要处理时只能针对拷贝进行。
2、在送检前,不要试图对影像资料进行压缩、剪辑、改变分辨率、转换存储格式等操作。
3、对于单张图像,应尽可能提供原始的电子版文件。
4、影像质量与拍摄环境、拍摄器材的质量、拍摄时的参数设置有关,直接影响到最终处理结果。
尸表检验(早期、晚期)、尸体解剖(早期、晚期)、生前伤死后伤鉴别、致伤(死)物认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病理组织切片检查、法医现场检查、尸骨个体识别、人类学骨龄鉴定等。
精神状态鉴定(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等)、刑事能力评定(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民事能力评定(包括一般民事行为能力、特定民事行为能力等)、诉讼能力评定(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包括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