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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

来源:      2020/4/20 21:28:58      点击:

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4月)

      根据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活动。现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关于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司法部要求,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全面、严格、规范的清理整顿。严肃查处“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预防“司法鉴定黄牛”等行业风险、有效落实司法鉴定机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保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司法鉴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任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二级巡视员王群任副组长,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各区司法局、市司法鉴定业协会为成员单位。

在具体检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开展监督检查。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

      经市司法局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四、清理整顿的内容

      此次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严格准入监管。全面核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否合格,执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业务类别是否属于法定登记范围。

      2.严格质量监管。全面核查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开展情况,近几年能力验证结果反馈情况,第三方能力评估、文书质量评查开展情况。

      3.严格执业监管。全面核查有关司法鉴定投诉、举报、信访等处理情况,重点清理整顿无资质超范围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故意作虚假鉴定、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检查内容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自查表》。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清理整顿部署会。传达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我市开展清理整顿的具体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7日

(二)开展自查

      1.机构自查。各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对照《清理整顿检查清单》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如实填写清单,由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属区司法局。在自查中,各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机构的监督指导,务必保证客观、如实反映问题。如遇相关政策不清,及时与市局沟通联系。

      2.各区核查。各区司法局对机构填报的自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对于发现鉴定机构存在准入资质方面问题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发现存在鉴定质量、执业合规方面问题的,应列出问题清单,市联合检查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各区应将核查后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情况汇总表(含自查汇总表)》盖章确认后报送至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11日

(三)集中检查

      1.根据各区自查核查情况,市局联合检查组分别开展检查,检查覆盖全部“四类内”司法鉴定机构,对“四类外”鉴定机构进行抽查。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具备现场检查条件的,联合检查组应进行实地检查;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的,可开展远程视频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3.市联合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工作报告,明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清理整顿的建议。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四)落实整改

      按照司法部要求,结合自查检查情况,区分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注销;

      2.存在超范围鉴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违规收费、故意做虚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移交行业协会予以惩戒;

      3.存在未按规定通过认证认可、能力验证等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在期限内仍未能整改通过的,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注销。

      4.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清理整顿问题建议,落实相关整改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市范围内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清理整顿工作,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保障鉴定质量和维护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各区司法局、市司法鉴定业协会、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深刻认识严格准入严格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任务进行统筹安排,选派能力强、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活动,将多年来困扰司法鉴定管理的难点问题整改到位、将多年来制约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解决到位。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机构的资质能力、人员水平、业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的要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注重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此次清理整顿活动要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以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建立市区两级司法局和行业协会协同开展案件调查、能力评估、文书评查等工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各项制度,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加强行业惩戒,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行业处罚公开通报制度,使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工作常态化、机制化。